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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給抓包了|被提早和被耽擱信件記錄

在香港收集實寄封,我都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幸運是香港沒有落地戳制度,一些被倒戳實寄封(按:萬國郵政聯盟明令禁止於郵件上倒戳,但事實上以集郵理由卻是例外。)因沒有落地戳旅程變得合理化,而因為掛號郵件電腦記錄僅留三個月到半年的時間,故肯定實寄封無法理解是否倒戳。
2009年4月30日北韓發行中央動物園郵票,向中間人代辦一實寄首日封,正面是無問題的,只是封背就是蓋上2009年4月24日的沙田中央派遞局郵戳。
不幸的同樣地是港沒有落地戳制度, 一些實寄封確實很想知旅程所花的時間,偏偏就是沒有落地戳作一個正式記錄,而綠色入口掛號標籤亦不代表什麼。儘管如此,香港投遞郵件時有另一制度,當郵件送錯去一間派遞局時派遞局必須於郵件上蓋戳以證明郵件在哪裡延誤,郵件會蓋機械戳(即本地常稱的機關槍,同處理中心機械波浪戳,唯下緣是派遞局名稱。)或蓋雙圈派遞局戳,故香港的郵件確實有偶然機會蓋到「落地戳」,下面兩件郵件正正有蓋到而且出現特別情況。
不要以為郵票給棉被狀貼紙蓋掉就當是廢物,真正的記錄就在封背,信件經過半年時間才於2010年3月22日到達香港。